这场发布会在基层引发热议 发布时间:2026-0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6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上海各界热切期盼,纷纷组织收看,在基层引发热议。我们听听基层的声音!

吴培超(复旦大学附属复兴中学)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亲自决策部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起草和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就、新突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有了准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努尔顿·麦麦提吐尔孙(东华大学辅导员,长宁区华阳路街道民族联会长)
今天收看国务院新闻办专题新闻发布会,深受启发、倍感振奋。这部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基本法律,为基层一线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清晰遵循。我真切感受到,我们深耕三十余年的“家在华阳”民族团结暖心实践,如今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工作也从“凭情怀做事”转向“依法依规推进”。作为高校民族工作一线人员,深知民族工作重在日常、贵在走心。下一步我将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通过做细做实师生结对、校地共建、社区融入等举措,深化各族师生与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深走实。
季晓慧(奉贤区西渡街道临江社区)
我特别关注到这部法律对社区民族工作的深远意义,明确提出要“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这让我深刻认识到,社区正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场域。同时,法律明确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责,要求居委会、村委会支持和引导各族群众增进团结、互相帮助,这为社区如何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我们要在社区日常治理和服务中贯彻落实法律精神,通过共建共治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把社区真正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坚实单元。
王象贤(松江区九里亭街道党群办)
这部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基层统战与民族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基石。作为街道统战工作人员,我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把法条宣传培训嵌入街道中心组学习、“两委”全覆盖培训班等系列干部培训课程,分层提升基层干部民族工作法治履职能力。持续用好社区阵地、宣讲队伍,常态化普及法律条文,用心做好各族群众服务,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以法治力量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孙沁沁(上海市朱家角中学)
这部法律立足“十五五”关键节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是民族领域里程碑式立法。从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到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全过程彰显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民族事务治理法治体系。它既夯实民族工作法治根基,又明确各方责任,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刚性保障。立足岗位,我将认真学习、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凝聚各族群众同心推进民族复兴的强大合力。
夏雪芳(杨浦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我深刻认识到这部法律是新时代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根本遵循,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民族工作者,我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协会日常工作全过程。今后,我将以法治为引领,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联谊共建和基层创建活动,积极搭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用心用情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不断厚植“四个与共”思想根基,持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以扎实工作成效助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