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佛教协会召开十三届四次会长(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6-06-02

  近日,市佛教协会召开十三届四次会长(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王沪宁给联合国卫塞节的贺信精神和李干杰在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研究部署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相关工作。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潘元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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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佛教进入中国后,同中国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推动佛教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性宗教。全市佛教界要在中国佛教协会指导下,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加强对外友好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宗教对话和文明交流互鉴,为增进中外人民友谊,共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法律保障。全市佛教界要深入学习领会该法的精神实质和历史意义,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佛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僧众和信众增强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

  会议要求,全市佛教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佛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引导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展示、推动历史文化研究和成果转化、建设中华文化传播阵地、组织学习教育培训、加强宗教界"双通"人才培养、深化讲经讲道中国化、加强对外交流交往等举措,形成系统性、长期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格局,全面展示上海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生动局面,充分彰显上海作为宗教和宗教工作重镇的担当。

  会议强调,上海佛教界要继续以“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为抓手,着力建立健全教规制度,加强“双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教走深走实。

  市民族宗教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佛教协会班子成员、监事长、副监事长及副秘书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