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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场所非法外之地——三江教堂依法强拆

发布日期:2015-11-27

2014年4月3-4日,三江教堂要被政府强拆的消息、照片,通过网络,传遍全国。引起各地基督教徒、甚至境外媒体的关注。

拆除事件背景

2013年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达《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2014年2月,为加强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中涉及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文物建筑保护工作,防止有价值的文物建筑被误拆误伤,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宗委、省文物局联合发文,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据悉,三江教堂,这一违法建筑原属宗教建筑异地迁建项目,经民宗部门核准:此“建筑面积应控制在1881平方米”,必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但在2012年,当事方在未获得用地审批、规划审批、项目备案和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虽然在建设期间,当地政府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曾多次责令停工,但当事方置若罔闻,强行施工,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造成严重违法后果,违法占地面积5.378亩,违法建成教堂主楼及附属建筑面积7928平方米,违法建成地下室及停车场3076平方米。

2013年底,永嘉县政府对该违法建筑启动处置程序,向当事方送达自拆通知书,责令其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自拆,但当事方拒不执行到位。

经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当事方于2014年4月7日向永嘉县政府签下自拆自改承诺书,保证在4月22日前拆改到位,但当事方一再拖延,未能履行承诺。不仅如此,当事方少数人员还通过网络等渠道散布谣言,组织集聚部分信徒到该违法建筑物阻挠违法建筑的整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当地政府28日对该违法建筑依法启动强制拆除。当晚9时许,违法宗教建筑主体实现顺利平稳拆除。

双方围绕焦点激烈争论

在舆论的激烈争论中,争议焦点主要有二:

 一是“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这几乎是所有拆违行动中所能见到的最多的指责。其背后是这样的逻辑:在大家都违法的情况下,你不拆别人偏偏来拆我,必然别有用心,对我是不公正的。

对此的回应是:一种违法行为无论多普遍,在个案中也无法赋予其法理上的合法性。

二是以教堂的特殊地位为其寻求法律上的合理性的问题?

一方认为,地方政府应当尊重中央于1982年发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也称“1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

另一方认为,作为指导我国宗教工作的一份具有深远影响的文件,“19号文件”精神应当受到重视这一主张本身毋庸置疑。但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该文件并没有赋予教众以违法建教堂的特殊权利。此外,对任何文件、契约的尊重都应当是双方的,教会人士是否做到了文件中所要求的“因教制宜、因陋就简”、“注意防止在在农村滥修庙宇”、“尽可能少建,更不要大兴土木”呢?

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

2014年4月29日上午,永嘉县人民政府就三江违法宗教建筑拆除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回应了外界的种种质疑。

据介绍,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的部署要求,永嘉县于2013年12月启动了三江宗教违法建筑处置程序,责令当事方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自拆自改。期间,当事方仅组织自拆500平方米,此后再也没有组织自拆自改。对此,在做了大量工作,政府与当事方进行了约谈,当事方承诺2014年4月3日组织自拆。但2014年4月3日,当事方又以无法统一教徒思想等表示无法实施自拆。次日,有近千人在三江违法宗教建筑及周围聚集。在政府部门反复劝导之下,2014年4月7日下午,当事方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作出了自拆自改承诺,确保在2014年4月15日前拆除至最后两层,在2014年4月22日前整改到位。但当事方一再拖延,仅象征性地组织了少量自拆,当然也没有整改到位。

另外,在拆违之前,当地政府对整个拆违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2014年4月28日清晨,首先对违法宗教建筑周边交通道路实行了严格管控,人员只出不进,然后进入现场核查,将少数滞留人员顺利劝离,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和过激行为。实现“人清”之后,现场的所有车辆也被全部清运转移,实现了“车清”。为防止意外,相关部门又对现场进行了反复核查,确保万无一失。之后,专业拆迁公司按照对违法宗教建筑内部结构的科学分析实施平稳、顺利拆除。截至28日当晚9时许,违法宗教建筑主体被拆除完毕。

政府启动程序依法追责

针对外界对于“三江违法宗教建筑建设过程中为何没有得到制止”的疑问,在处置三江违法宗教建筑过程中,当地政府同时启动了追责程序。经初步查明,当地国土分局、规划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明知三江违法宗教建筑未取得相关土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违法建设的情况下,未履行工作职责及有效制止和立案查处,导致三江违法宗教建筑的既成事实,造成严重后果。因涉嫌严重渎职失职,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土地、住建部门的5名干部立案侦查,其中1人已被逮捕,1人被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侦查之中。

各宗教团体纷纷表态    支持依法拆违

针对三江违法宗教建筑被依法拆除,当地各宗教团体相关负责人纷纷表态,要坚决拥护国家政策法规,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共同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有效整合土地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场所,依法保护合法场所,维护各宗教形象,造福社会大众

4月23日,浙江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浙江省基督教协会发表《浙江省基督教界支持“三改一拆”倡议书》,向全省基督徒发出倡议,倡议有三:一、坚持爱国爱教原则,遵纪守法,服务大局。二、坚守纯正信仰,弘扬仁爱良善和好的神学思想,维护和睦和谐和平局面。三、维护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分析与评价

本案是一起违法建筑强制拆除事件,由于涉及到宗教场所,似与政教关系、宗教信仰自由扯上了关系。它本质上还是一个行政执法问题。因它涉及到一定的信教群众及其宗教感情如教堂的十字架,因此,政府在行政执法时,对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尊重其宗教感情,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违法建筑是当前城乡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问题。为坚决遏制违法建筑蔓延现象,着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城市管理正常秩序,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综治办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一实施意见,并不是在违法建筑治理方面新增法律法规条款,而是全面梳理了和整治违法建筑相关的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意见》将成为联合治理新增在建违法建筑的“杀手锏”。它的主要内容是:

针对在建的违法建筑,及时叫停、快速拆除,确保“不欠新账”。首次将“既有”与“在建”两种区分开来,在执法上,由原先依据《行政强制法》转为依据《城乡规划法》。由原来的4个月到6个月的时间缩短到7天到8天的时间就可以实施强拆。因几个月时间一幢违法建筑物可能建好,再要去强拆,由于双方的成本都很大,老百姓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矛盾、冲撞点很激烈。

针对“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这个长期干扰违法建筑治理的问题,《实施意见》加大了对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查处和制约力度:个人不仅要承担强制拆除的费用,还将被处以1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外,考虑到不少违法建筑出现的原因是业主希望借此牟利,如果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的,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手续,房产买卖将遭冻结。房地产的登记机构,根据《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负有违法建筑的房屋,在房地产的登记簿上要记载,记载违法建筑的情况,并且不予办理房地产的转让以及抵押登记。

针对占用消防车通道且拒不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使用彩钢板搭建且耐火等级低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公安消防部门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强制执行等措施,坚决予以查处。

针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对租住在违法建筑中的来沪人员,公安或人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享受持有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可以享受的相关权益待遇。

针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加强信用管理。市拆违办建立黑名单制度,联合征信部门对限期责令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对搭建违法建筑的个人和单位,由市、区(县)拆违办书面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在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