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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变更

发布日期:2015-07-01

提教日期:2015-06-26

提问:我叫暴××, 祖籍辽宁省凌源市 蒙古族,后在户籍迁移过程中误写为汉族。2000年以汉族籍迁入上海。现在小孩12岁了,想把小孩的改回到蒙古族,我自己的就不用改了,想只改小孩的,请问由我老家那里提供老家的蒙古族证明可以改吗?需要怎么去办理?

答复: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2、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对广西民委《关于民族成份几个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民办(政)函字【1990106号)第二条规定,在转移户口中,由于人为差错而错填民族成份的,可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档案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更正手续。

因此,您应先到原户口所在地更改好民族成份后,您孩子的民族成份才能依据您的民族成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