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5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29

许玉英、定慧、张国铭、光慧委员

你们提出的第0595号《关于在市郊建造佛教寺院中增加安养院建设项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都关心老年佛教教职人员的养老问题,收到提案后,我局组织相关处室积极主动赴佛协、寺院调研,了解需求并征求佛教界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21年底,我市认定备案在沪佛教教职人员年满60周岁的有53人。预计到2026年底,我市认定备案佛教教职人员年满60周岁将达到137人。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市佛教教职人员对于在寺庙中建设专业化的安养院需求还不普遍,主要集中在个别郊区和中心城区个别寺院。未来,随着我市佛教教职人员年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对于养老护理等需求会进一步增长。

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规划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人口、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因素,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容积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截止2021年底,上海养老床位超过16.4万张。根据上海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预计到2025年,上海将建成不少于17.8万张养老床位,基本能够满足本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政府始终支持、鼓励老年人(包括老年佛教教职人员)选择社会养老。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支持宗教界开展救灾、助残以及养老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适合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的公益慈善活动。为此,从“维护权益、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目前,有需求、有条件的寺院可以利用现有的僧寮或者在新建项目中,增设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备专业看护人员,设置养老床位,逐步探索居寺养老;有条件的区级佛协也可以在本区范围内选择合适的寺院,在配备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基础上,探索区域化居寺养老。同时,我们加强与市佛协的沟通协商,鼓励市佛协为开展养老服务特别是区域化养老服务的寺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并通过试点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推行好的做法,逐步满足本市老年佛教教职人员的养老需求。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2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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