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有了"上海经验" 力求"可复制可推广"(新闻晨报)

来源: 上海民宗 时间:2015-03-27

此外,本市目前经过注册的2500多名的少数民族志愿者队伍以及少数民族公益律师队伍正活跃在各个社区之中。他们宣传民族政策、传播民族文化、进行清真义务监督、提供法律援助。利用社会化力量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和工作,引导少数民族与社区、社工、社团的正向互动,增强了来沪少数民族对城市的归属感,促进其有效融入。

在去年9月28日至29日举行的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上,本市共有13个模范集体、10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作为模范代表,有9人进京接受表彰,他们是模范集体代表:新民晚报社政法新闻部主任鞠敏,黄浦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徐惠江,徐汇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办主任向卫华、嘉定区江桥镇镇党委书记袁航、青浦区徐泾镇镇党委委员徐文芳;模范个人代表: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辅导员洪汉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副主任凯撒尔·买买提、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副会长马富静、普陀区中心医院副院长张兴儒。10个模范个人中,女性4名,占40%;少数民族5名(回族3名、维吾尔族1名、锡伯族1名),占50%;非沪籍人口3名(其中1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占30%;基层一线人员7名,占70%,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守望相助”共图发展进步

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时强调,希望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守望相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在“三个离不开”、“两个共同”的基础上,高瞻远瞩地对我国民族关系精辟而形象的概括,也是对我国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导思想的深刻阐述。上海在这方面不乏亮点。

对口支援一直是上海城市民族工作中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根据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海市积极承担对口支援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云南省、青海果洛州、三峡库区和贵州省遵义市的任务,涉及7个省(区、市)10个地区。上海市委、市政府坚持“民生为本、产业为重、规划为先、人才为要”的工作方针,结合当地实际,发挥上海优势,科学安排和精心实施一大批示范性、带动性强的援建项目,努力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贡献,取得了积极成效,赢得了各方赞誉。仅2010年至今,在对口支援的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云南省、青海果洛州等民族地区投入的资金就达99.92亿元,累计援建项目2471个。

在对口支援工作中,上海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援协作。比如,2012年至今,共安排援藏资金600万元用于帮助西藏日喀则地区排查救治先天性心脏病儿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及有关慈善机构等为49名藏族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施手术并全部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