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神学院2004年招生简章
华东神学院2004年招生简章
我院是华东地区山东、浙江、福建、江西与上海四省一市联合创办的四年制本科神学院。今年招收:(1)本科秋季班一年级新生30名。(2)本科三年级插班生10名。
一、办学宗旨
本院宗旨是造就灵、德、智、体、群全面发展的教会人才,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好的灵性修养和一定的神学造诣,知识丰富、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三自原则,热爱教会,能牧养群羊供应信徒灵性需要的教牧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已受洗加入教会、爱国爱教、品行端正、清楚蒙召、立志奉献为中国教会服务的监督徒。
2、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文化程度。本科三年级插班生还必须在省办神学院修毕二年制专科。
3、一年级考生年龄在30岁以下,插班生在35岁以下。
4、身体健康,无严重残障和慢性病或精神病史。
三、报名办法
1、我院报名单发至省(直辖市,以下简称市)两会。由省(市)两会根据本省(市)情况,制订报名推荐办法。报考人按本省(市)两会规定办法报名。
2、报名单由报考人用钢笔认真逐项填写,贴上本人近期证件照一张。另交相同照片一张,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及所在省、市、县,供我院贴在准考证上(报名单上填写本人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符,如有出入,将取消录取资格)。
3、凡报考一年级的,在提交报名单时,必须附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报考三年级插班生的,在提交报名单时,必须附最后学历证明和专科神学院的毕业证书以及各课成绩单的复印件。
4、报考人填妥报名单后随学历证件,一并交所属省(市)两会。并随交报名费贰拾元(准考证上印有收费金额,不再另出收据)。由两会在报名单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名(盖章)。
四、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4月1日截止(以邮戳日为准)。
五、考试日期 4月22日至4月23日(星期四、五)共两天。
六、考试地点 由各省(市)两会确定并通知本省(市)考生。
七、考试科目与范围
1、一年级新生考试科目:
(1) 基督教基础知识(包括圣经知识、基本要道、教会历史和三自爱国运动等);
(2) 政治(时政为主);
(3) 语文;
(4) 历史;
(5) 英语。(3至5的范围参照全国成人高考文科有关科目大纲,我院不另编复习提纲)
2、插班生考试科目:
(1) 语文;
(2) 政治(时政为主);
(3) 英语;
(4) 神学专业知识(范围:省办神学专科各科目)。
八、录取与入学
1、考生录取与否以我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为准。按通知规定的入学日期来院。
2、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隐瞒病情或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当即退回。
3、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如有不宜转正者,可停止学籍退回。
九、入学后的生活待遇
1、学生在学期间学费、住宿费免收。
2、学生在校期间伙食等生活费用自理。确有困难的,由保荐单位向我院申请,酌情补助。
3、学生在本院医务室就诊费用由我院负责,在外院就诊及手术、住院等费用由本人自理。来回路费与文具、书籍、衣服、盖被、垫褥等生活用品,均由本人自理。
十、毕业生工作安排
学生毕业后,本院不负责分配工作,由推荐省(市)的两会或基层教会具体安排。
〔附注〕
(1) 我院不直接接受报名,报名必须通过本省(市)两会,凡未经本省(市)两会推荐盖章的报名单径寄我院的一律无效。
(2) 院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7270弄,邮编:201700
电话:教务处:69208773 69208775
办公室:69208771
总 机:69208832
200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