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宗教文化研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 科研、行政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5

上海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系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科研人员,1名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研究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2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研究室工作人员岗位

1、招聘岗位说明

在研究室领导下,根据年度科研计划,按照指定研究方向,从事与宗教研究相关的科研工作。主要包括:

(1)承担研究课题,撰写调研报告;

(2)聚焦热点问题,撰写专题报告;

(3)关注理论前沿,发表研究成果;

(4)参加学术会议,撰写会议综述;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科研任务。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中共党员优先;

(2)宗教学或国际政治等文史类专业研究生(含硕、博),有相关工作或海外学习经历、研究方向偏重于现实问题的优先;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35岁以下;

(5)英语CET-6或同等以上水平。

(6)外省市社会人员(应届生不包括),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方可录用。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

1、招聘岗位说明

在办公室领导下,从事科研服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起草编制科研规划、科研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

(2)科研人员学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3)科研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课题评审、学术评奖等;

(4)负责各类课题的申报和组织工作,参与组织、协调中心的各项科研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行政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2)文史类或行政管理等专业研究生(含硕、博),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优先;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35岁以下;

(5)英语CET-6或同等以上水平,口语及笔译能力出色;

(6)外省市社会人员(应届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方可录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初试

根据2019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复试及面试

由上海宗教文化研究中心根据具体岗位要求组织复试和面试。复、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1:5的比例确定拟招录人选。复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考察

由上海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五)公示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拟招录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32559611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