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7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1 2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网站www.shmzw.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0年 1月1日起 12月31日 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2531980*117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51日起 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0年底,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工作机构

本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民族宗教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小组成员分别由办公室、法规宣传处、机关党委、保密委员会等组成。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和协调有关工作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专门设立了信息工作组,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二)制度及落实情况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委制定了《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市民族宗教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上海民族和宗教网站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了责任机制,强化了运行保障,从制度上保证本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基础性工作情况

1、本委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已公开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发布新信息并维护已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2、为准确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本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信息公开申请责任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的程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一)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深化方面的有关阐述。

因本委的行政相对人多为少数民族同胞、信教群众及有关群众团体,其主要习惯是浏览我委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故本委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力争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二)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渠道拓展方面的有关阐述。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适合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特点,方便市民以多种方式获取市民族宗教委公开信息,本委除在上海市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还通过每年的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政府信息以黑板报、宣传册(页)、网站专版等方式加大公众宣传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委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2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次,咨询电话接听122次,当面咨询接待3次,网上咨询96次。本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8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索引、信息公开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尽管本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应该看到自己存在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例如:未能开设世博专栏、对外宣传的力度有待增强等。针对上述存在不足,本委将采取如下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包括人员和资金的投入;

2、根据本委实际情况,在信息保密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民族宗教系统可公开信息;

3、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有序、规范地调整相应的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和深度。

4、充实本市宗教活动场所查询的内容,增加场所的开放时间、交通。

5、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公开信息。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8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9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2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358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