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宗教方面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摘录)

发布日期:2004-10-14
索取号:AA6110002-2004-002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摘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五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