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宗教方面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摘录)

发布日期:2004-10-14
索取号:AA6110003-2004-003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摘录)

19845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12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正)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