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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徒心理逻辑与邪教群体渗透的防范

发布日期:2015-11-26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委法宣处   陆纪鸿

今年5月28日,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让“全能神教”重新进入公众的视野,邪教徒手段残忍,令人发指,然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法庭上,这些邪教徒竟慷慨陈词,无一丝一毫负罪感。从表面观察,这些邪教徒的思维和心理逻辑极其混乱。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这些人精神有问题”。我们也完全可进行这样宣传与批判:“这些邪教徒在被洗脑后,脑子坏了,精神出问题了。”然而如果在宣传与批判过后,仍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分析、思考甚至处理邪教问题,那么我们肯定难以真正解决邪教问题。

 

不少相关报道表明,在对邪教徒的转化过程中,转化工作者常常难与邪教徒对话,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仔细分析一些转化工作者与邪教徒的对话,不难发现:对话双方不仅思维逻辑全然不同,而且对社会的认知也完全不处于同一平台,这样的对话,出现“关公战秦琼”的现象自然在所难免。在中国,要真正解决日益猖獗的邪教传教活动,必须全面、准确把握邪教徒的心理活动、思维方法,什么是邪教?为何一个正常的甚至谨小慎微的普通人,一旦成了邪教徒,他信教前后的行为会判若两人?我们通常讲的邪教信仰者被“洗脑”,它的真实内涵究竟是什么?唯有弄清了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才有可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一、一个普通人成为邪教徒的心理演变过程

    一个普通人,加入邪教团体后,为什么会迅速走向极端,部分学者认为:邪教徒的性格内因加上邪教教主的诱导外因,最终导致邪教徒走向极端,易于选择邪教组织的人至少具有以下性格倾向中的一至二项:1、具有偏执、强迫型人格倾向;2、具有分裂型人格倾向;3、具有癔症型人格倾向;4、具有冲动型人格倾向;5、具有神经质人格倾向;6、具有受施虐型人格倾向。总的来说,就是这些人的精神原本有些问题。是不是这样?笔者认为,这样分析至少不够全面,应该说,上述性格的人较为容易成为邪教徒,但决不是有了上述性格特征的人才会成为邪教信仰者,一个普通的正常人,在加入邪教团体后,其迅速走向极端的心理原因主要有二个:

(一)死亡心理________在死亡恐惧中改变自我

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女作家盖恩夫人在其自传中有这样几段经典描述:“我发现福音书的美丽和它真实的特质,开始厌恶别的书籍,觉得它满纸谎言,我甚至放弃了一般书籍,只读造就人的。”[i]“每天,我带着有铁钉的长长的鞭笞,血迹斑斑,伤痕累累;但我轻视它,因它不能给我更多的疼。我力气小,胸腔极纤弱。我使得胳膊疲乏,失了嗓音,却不能伤到自己,我穿着头发或铁钉织的腰围,前者好像自爱的小游戏,后者穿上,脱下时都剧痛,但穿在身上时,却不觉得,我用荆棘、有刺的植物和荨麻折磨自己,带在身上,荨麻奇痛无比,使我心跳欲止,肉里的刺让我坐卧难捱,昼夜不眠。这是我最惬意的,只要能弄到,我就用它。” [ii]“死亡对我实在太惬意了,我把它看成所有祝福中最大的祝福,但我看得很清楚,在这方面。没有什么盼头。我还不能品味这幸福,还得忍受生命。”[iii]

 

盖恩夫人是路易十四时代基督新教极端主义者,由于她的思想过于极端,她的作品曾被法国当局严禁出版。在阅读上述简短的文字后,或许我们无法理解作者的想法与做法,一个虔诚的宗教信仰者,渴望永生,却又为何轻生?又何必自虐与自残?这些看似矛盾的想法与做法,其实与今日宗教极端主义者或邪教徒的行为模式是一脉相承的,因此,理解了盖恩夫人的想法与做法,也就不难理解邪教徒的各种极端与非理性做法。

 

畏死而求生,这是人的本能,是任何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心理,也是宗教得以诞生的一个前提条件,费尔巴哈说:“若世上没有死这一回事,那也没有宗教”,死亡乃宗教之母。人们信仰宗教,从根本上讲,是希望生命得以延续,生命得以永恒,而不同宗教告诉人们,你信仰了我的宗教,你的生命就可以得到延续,可以得到永恒,然而你所信仰的宗教也告诉你,宗教不是廉价食品,你要获得生命的延续,你要获得生命的永恒,你必须对等的付出,无论当今世界公认的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其它形形式式的宗教派别还是所谓的民间信仰,概莫如此,这种付出包括,遵守相应的宗教规定,念经、祈祷、积德、行善等等。你才有可能获得进入天堂的入场券。否则死亡就是你生命的终点站。

 

与各种宗教一样,宗教极端主义或者邪教同样紧抓人类死亡问题不放,所不同的是,宗教极端主义或邪教将灵魂与肉体、现世与来世对立起来,认为现世只不过是来世的客栈,与永生相比,现世生活是暂时和无意义的,人类现世的享受必将中止来世的去路,现世享受无非是为了满足肉体的贪欲,而肉体只是临时存载灵魂的臭皮囊,要得到永生,则必须管住臭皮囊,修理臭皮囊。这也就是盖恩夫人尽情自虐的根本原因,是向神表达虔诚,祈求灵魂的永生,因此,根据这一思维逻辑,一个普通人,只要获得永生承诺,死亡便不再恐惧,死亡便不再是死亡,而是永生的开始。

 

无论什么样的邪教,无论什么样的邪教形态,所谓控制人,无非是教主针对人们恐惧死亡的心理,大胆作出凡追随他、听命他的,便可获得永生的承诺,教主的这种承诺越明确,其附带的要求,那怕荒唐离奇、匪夷所思,也越容易得到满足,如自虐或被虐、献出财产、献出身体等等,在邪教徒看来,与永生相比,再大的付出也微不足道,如用数学公式表示这种感受:

 

                           现世的痛苦

邪教徒对现世痛苦的感受= ———————

                           来世的幸福

               

 

 

 

如果说现世的痛苦是一个有限值,那么来世的幸福则是无穷大,从数学上讲,这一比值恒等于零。因此,在这样的团体中,最为恐怖的一句话必然是“开除出教”,开除出教即意味没有来世。

 

与此相对应,为防止信仰者失控,无端自杀走极端,无论一般宗教理论还是宗教极端理论或邪教理论,对死亡方式都作了特别的注解:“人不可自杀,自杀者必下地狱”。而与一般宗教理论不同是,宗教极端理论或邪教理论均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条,即:“为信仰缘故而自杀,可直接上天堂”。也正因如此,盖恩夫人由于找不到自杀理由,只能感叹:“不能品味这幸福,还得忍受生命。” 只能把死亡“看成所有祝福中最大的祝福”。

 

近代以来,在邪教徒自杀或自焚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自杀者都有一个几乎相同的理由,为了“信仰”。为了这样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自杀,自然,按邪教逻辑,自杀者的灵魂可直升天堂,对于一个极其虔诚的信仰者来说,这确实是个难得的机会,如以盖恩夫人的话来讲:“他们是在品味幸福,从此,他们将不必再忍受生命。”。这也就是为什么,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无论什么样的邪教教派,他们的信徒在自杀前总是如此镇定,如此安然,甚至当警察将自焚者救下后,自焚者非但不感谢,还要仇恨相对,因为在这些自杀者的眼里,警察不是拯救他们的生命,而是在剥夺他们的生命走向永恒。

 

(二)从众心理———在群体的互动中丧失自我

    美国心理学家津巴多教授曾做过一个探讨人性心理的“斯坦福监狱实验”。津巴多在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系办公大楼地下室里建立了一个“监狱”, 同时雇来一批情感稳定、遵纪守法的学生来扮演囚犯和狱警。这个实验的目的是,通过二周时间的观察,了解普通的大学生,在特殊的环境和制度下,他们的心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以及双方的互动又会怎样。出人意外的是:实验结果非常骇人,未满一周,实验就被迫终止。原因是:实验一开始,“看守”就开始调整自己, 进入新的权威角色。每一位“看守”在模拟实验过程中, 发自内心的认定“囚犯”是危险的, 应严厉压制,而虐待“囚犯”则是一种保持“秩序”的必要的手段。一名“看守”在报告中写道:“我要他们互相漫骂,用手洗厕所。我实际上把“犯人”当作牛马;总是想着我得提防他们,万一他们会干出什么来。”实验进行到第五天, 津巴多宣布实验提前结束, 目的是为了保全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避免在残酷的“监狱环境”中进一步人格异化,、人性畸变。

 

如果说,上述案例还仅仅只是一个实验的话,那么1994年,卢旺达的大屠杀则更能说明,在特定环境中,人的自我意识会自然缺失,人的道德感会被自动修正。卢旺达由两个民族组成,胡图族和图西族,这两个民族的人,原本混居在一起,他们中很多人,原是邻居,是朋友,是老师跟学生,是医生跟病人等等。一夜之间,政府告诉胡图族人:图西人是坏蛋、是敌人,应拿起武器,彻底消灭图西族人。资料表明,就是这样的一声号令,胡图族人,无论男的还是女的,都像中了魔一样,拿起刀来肆意砍杀图西族人,无论对方曾经是他们的同事还是朋友,是病人还是学生,仅仅三个月,胡图族人杀死了约80万到100万图西族人。

 

上述两个事例说明了什么?首先:一个普通人,一个正常人,甚至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只要给他一个“合法”的理由,他很有可能做出连他自己都难以想象的残忍事情。这些事例其实还很多,如日本七三一部队中的医生;屠杀犹太平民的德国军人;以及今天ISIS中的极端分子,原因都差不多。邪教徒杀人,很大程度上,他们的心理与“斯坦福监狱实验”中的大学生们以及接到政府命令的胡图族男女老少们一样。作恶有一个充分正当的理由就不是作恶,杀人有了合法性的理由就不算杀人。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中主犯的供词同样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和那女的发生冲突是两灵(神和魔鬼)之间的争战,别人是看不清、理解不了的,包括警察也理解不了,因此我担心别人的参与会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会导致我们跟凡人之间相互的误伤。人在不明白的情况下会做“撒旦”的差役,不会站到神的一边,一旦这样,我们就会在两灵争战的过程中遭受“魔鬼”更大的攻击。”“所谓的受害者实际上已是“恶魔”附身,这个肉身必须死,否则“恶魔”将要吞吃所有人。”从上述的供词中,我们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她们的认识是:她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拯救人类,是在做善事。

 

其次:一个普通人,加入一个特定群体后,会自觉或不自觉的与群体行为保持一致。并在群体的意识中逐步丧失自我。美国社会学家萨姆纳将这种群体现象称之为“内群体” 现象。比较而言,这种“内群体”现象在宗教团体中表现得较为突出。宗教团体与普通团体的根本区别在于,它通过各类活动,如为神的存在作见证;定期进行朝圣、礼拜、弥撒等特定活动,又如定时进行祈祷,祈盼神恩降临等等,增强个体对团体的归属感和依附感。

 

邪教是与正统宗教相对应的概念。既然叫邪教,除了“邪”还有“教”的特征,它的形式包含了宗教的一切形态,甚至很多邪教的说教方式与正统宗教也极其相似,它给教徒一种超人间力量的尊崇,通过崇拜信仰和特定的仪式、动作获得精神的安慰,得以摆脱世俗生活的烦恼。邪教与正宗宗教的根本性区别在于,邪教传布者在讲经布道中,更习惯于使用极端性语言与肯定性结论,也正是邪教团体的这一特性。比起普通宗教团体,邪教团体的“内群体”现象更为突出、更为明显。如《法轮功》强调:“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这种肯定性语言的反复刺激,不仅强化了邪教徒的归属感,也使邪教徒逐步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即我们所谓的“洗脑”。

 

另外,比起普通宗教,邪教群体内的互动和暗示更多,如“法轮功”中反复提醒其信徒:“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常人说好并不一定是好;常人说坏也不一定是坏。”在这样的潜移默化的教育中,邪教徒逐步形成特定的审美观、道德观和世界观。这种与社会认知形成强烈反差的审美观、道德观和世界观反过来又被邪教团体视作团体荣耀,进入天堂的资本,并号召群体成员全力加以维护,凡在这一方面做出努力的个体,在群体内又往往被视作英雄和楷模,受团体顶礼膜拜,从而进一步强化个体对这一审美观、道德观和世界观的维护。邪教徒就是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逐步彻底丧失自我。

 

二、如何防范宗教极端和邪教势力的漫延

上世纪,心理学研究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现象,即人们经常把他人的行为归因于人格、动机或态度等内在特质上,即使有明显的限制或社会原因导致这种行为时也是如此。社会心理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基本归因错误”。其实我们在分析、思考邪教问题时,往往喜欢反复论证邪教徒自身人格的缺陷,本质上讲,是无意中陷入了“基本归因错误”的困境。曾担任韩国邪教组织“文鲜明统一教团”美国部门总部副会长的美国人哈桑,在彻底脱离邪教组织后,专门从事反邪教工作,他在分析邪教以及如何摆脱邪教的专著中说:“人们一向把别人的行为归因于他们的性格,而不是环境对他们的压力。尤其是在美国,个人受到了尊重,一切行为都被认为是“自己的主意”,而不是在某些外力的影响下。社会心理学表明,每个人都深受周围的影响。跟着感觉走,采取“正确”行动,是人性所在。”[iv]

 

如果不带任何偏见去思考问题,我们定会发现,任何一种快速发展的邪教,其教主往往是一聪明的心理学家。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断言“一切宗教和帝国的建立者,一切信仰的使徒和杰出政治家,甚至说得再平庸一些,一伙人里的小头目,都是不自觉心理学家,他们对于群体的有着出自本能但往往十分可靠的了解。正是因为对这种性格有正确的了解,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确立自己的领导地位。”[v]

 

邪教教主引诱社会大众入教的形式或技巧,决不仅仅是我们以为的简单、粗暴、控制,或者说邪教的产生只不过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恰巧网络到了一批精神病患者。”这些说法,之所以能引起社会大众共鸣,因为,这是社会大众内心深处最易接受的说法,大众认为应该这样,这才合乎逻辑,而这种所谓“合乎逻辑”的背后,实际隐含着另一层含义,即邪教与我无关,邪教徒们都是一帮傻子、一帮精神病患者,我不是傻子,我又不是精神病患者,我怎么可能成为邪教徒?然而这只是社会大众的一种癔想。要解决任何问题,原因找错了,由此而得出的解决问题方案不可能正确,也不可能有效。

 

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会陷入邪教设下的陷阱?邪教教主有没有什么特别的魔术般的心灵控制技巧?美国亚利桑纳州立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特·齐欧迪尼教授在谈到这一问题的时候说:“这些技巧并不是某种奇怪的心灵控制术,但它们大力运用了‘系统性社会影响力’的手法,这些手法很常见,社会各界每天都在用。邪教是利用潜意识规则来达成他们的目的,这些潜意识规则构成了所有人类互动的基础。他们经常运用这些手法,大力运用,这么一来他们就可以彻底改变人们的思考与行事方式。”

 

其实,一个普通人加入邪教组织的过程,就如同一个人加入一个宗教团体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有段文字这样介绍全能神传教:“传福音只是拉拢信徒的第一步,这一步当中,他们不会抛出过于惊世骇俗的理论,也不会对传播对象进行过份的逼迫,这一步的目的只是建立好感。”因此,一个普通人加入邪教团体,这其中有着太多的偶然因素,就像人们感染SARS病毒一样,而恰恰是这种普普通通,不露痕迹的方式,才是最可怕的方式,才最值得人们去担忧。

 

如何防范邪教对普通人的心灵渗透?相关部门已做了很多,但依然有大量普通人不断步入邪教设下的陷阱而不能自拔,我们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去治疗邪教信仰者,但结果却是事倍功半。防止邪教的产生和扩散的路究竟在何方?我们的对应之策究竟应该是什么?

 

人类医疗史上,成功消灭某种传染疾病的案例并不多,但20世纪,人类最恐怖的烈性传染疾病“天花”,在肆虐人类近千年,死亡人数过亿后,欧洲医学界终于接受了中国先人巧妙的治疗方式,成功消灭了“天花”,其方式和原理很简单,即在未得“天花”者身上接种“牛痘”,所谓“牛痘”,就是将少量“天花”病毒,经加工处理变成无害后,直接注射到人体身上,诱导人体产生针对“天花”病毒的“抗体”,从而达到防止“天花”病毒感染的目的。

这一案例给我们最直接的启示是:

1、根治一种烈性传染病毒,简单的对抗,往往投入大而收效少,所谓“道高一尺而魔高一丈”。转换一种思路,则可事半功倍。

2、根治邪教也可采用类似接种“牛痘”方式。邪教,其传播机理,与烈性传染病传染极其相似,人们不知不觉中感染了病毒,等到发现,为时已晚,被感染者已成了新的感染源。靠堵,发现一个,隔离一个,这在传染初期,尚有可能,一旦形成规模,则已一发不可收拾。因此,防止邪教泛滥,预防应是工作重点。

3、种“牛痘”原理是在人体内注入少量清洁病毒,引导人体产生抗体,从而达到防止病毒入侵的效果。预防邪教的“牛痘”是什么?去宗教“神秘化”,让大众了解各种宗教的演变史、对各大宗教的客观分析以及宗教与邪教的关系,引导社会大众对宗教问题的理性分析与思考,在大众不设防的思维中构建强有力的免疫系统。

4、根治“天花”,制作合格的“牛痘”是关键,同理,根治“邪教”,关键在于能否制作合格的“牛痘”,应组建一支国家级的高水准“牛痘”制作队伍,这支队伍人选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邪教有所研究的心理学家;二是对国家政策有相当领悟力的宗教问题专家;三是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工作经验的宗教工作者和反邪教工作者。三部分人员通力合作,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层次,编写各种类型的宣讲材料,这样的宣讲材料,决不是书斋内的自说自话,理论上滴水不漏,实践中百无一用。应该是讲写合一,重效果而轻理论,可选择部分高校、机关、企业、社区、农村进行试点,边写边讲,边讲边改,直到产生能够刺激社会大众思维免疫力的“牛痘’为止。

5、“牛痘”的普及,关键在于有一支合格的接种员队伍,所谓合格,是指能向各阶层准确无误的表达宣讲内容,无论扭曲宣讲内容(将宣讲变成传教,宗教界人士也曾提出此类以抵制邪教)还是缺少接种员,再神奇的“牛痘”也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培养一支相当规模的专业接种员队伍,这支队伍成员的基本要求是:一是非宗教信仰者;二是懂宗教;三是懂心理学;四是了解邪教的行为模式;五是善于演讲。并由这样一批人展开全方位的普及性宣讲。最终达到三石四鸟目的:一是防海外敌对热力的对华的宗教渗透;二是防宗教极端主义的产生。三是根治邪教,彻底铲除孳生邪教的土壤;四是防宗教无序快速发展。

三、简短的小结

    邪教是依附在人类社会机体上的毒瘤,不铲除这样的毒瘤,人类社会难以健康发展,这早已是社会共识,然而,如何铲除这样的毒瘤?却始终众说纷纭。拘留打压,固然简单,但若处理不当,则有可能导致毒瘤细胞的无序扩散。说服教育,苦口婆心,然而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要解决邪教问题,必须把握邪教形成与变化的机理及其思维逻辑和行为逻辑,理论上,应敢于有所突破,寻求形成新的社会共识;方法上,打击与防范并举,但防范优先,全面压缩邪教组织的生存空间,从而达到根治邪教的目的。

 

 



[i]《盖恩夫人》法:盖恩夫人著P.27

[ii]同上P.44

[iii]同上P.73

[iv]《走出邪教》美:哈桑著P.36

[v]《乌合之众》美:古斯塔夫·勒庞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