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族宗教专刊  >  观察思考

上海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01-10


3月1日上午,学习贯彻新修订《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在市委统战部召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钢淼出席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房剑森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侨民宗委、市民族宗教局、市政协民宗委、本市五大宗教团体、黄浦区民宗办、奉贤区民宗办等单位负责人,从不同角度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郑钢淼指出,修订颁布《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是本市宗教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修订《条例》既是新时代上海宗教事务健康有序开展的基本保障,也是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依据,更是社会各界认识宗教、了解宗教、尊重宗教的重要基础。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本市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准确把握上海宗教状况整体特点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市宗教领域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委对宗教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上海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本市宗教系统干部和宗教团体代表6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据悉,《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出台最早的综合性地方宗教法规。《条例》实施20多年来,历经2次修改。本次《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采用废旧立新的方式,是继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施行后,全国第一个完成修订的地方宗教法规。修订后的《条例》共十章60条,其中26条是新增内容,22条为调整或修改内容,12条基本维持不变。新修订《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中央对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统一,与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事务部门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同时注重贴近上海宗教工作实践,体现上海特色,对新增和调整的相关管理规定体现前瞻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