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寺庙开设银行账户由市宗教事务局审批还是区宗教事务局审批”网上咨询
发布日期:2021-02-23
留言时间:2021-02-19
答复时间:2021-02-23
答复单位: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留言内容:
请问寺庙开设银行账户由市宗教事务局审批还是区宗教事务局审批?对于财政补贴资金 寺庙可以自行选择开户行吗?
答复内容:
《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其监督管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共享相关管理信息。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