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1-09

2017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件,均按时间节点办理完毕。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均是主办件;市政协委员提案9件,4件主办件,5件合办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度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思想意识上下功夫,明确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将办理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形式和重要抓手。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是确保在思想意识上形成全委共识。2月23日,花蓓主任主持召开2017年第3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会议要求各处室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将此作为促进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强化督办考核,按时保质完成。二是确保在责任落实上形成明确分工。我委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多年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协调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各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分管处室承担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协商办理意见,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在前期调研上下功夫,全程参与

我委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不仅是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建议的集中体现,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连续几年以来,市政协的界别提案都是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如市政协宗教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的建议》(十二届三次提案0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郊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若干建议》(十二届四次提案0002号),市政协少数民族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来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十二届三次提案0923号),以及今年市政协宗教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宗教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若干建议》(提案0051号)。为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近年来,我委一直主动参与市政协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的年度调研课题,为课题组提供各种服务,如推荐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考察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协调召开座谈会等等。由于对整个提案的起草过程都有了详细了解,与课题组加强了平时的沟通与联系,我委在提案答复中更体现了针对性和有效性,委员普遍对此表示满意。

三、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提高实效

办理工作不是“自拉自唱”,建议提案办得怎么样,不在于书面答复怎么样,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有效沟通,是否改进了相关工作。我委始终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协办部门的联系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关键。一是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各承办处室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的,及时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领衔人进行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提案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沟通联系,征询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正式答复。二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一方面抓好对外沟通,对会办件给予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答复意见,对主办件给予高度重视,与其他会办单位形成意见共识后再答复代表委员;另一方面抓好内部沟通,对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处室积极主动联系,会办处室及时将意见送主办处室,并由主办处室将意见综合整理后及时办复。

四、在跟踪办理上下功夫,深化工作

今年是本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的最后一年,也是办理工作“回头看”的关键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我委对2013年以来由我委主办(合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共4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提案29件)进行了对照检查、跟踪办理、全力推进。并重新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7件,其中,办理结果有变化的3件,工作有变化进展的4件;对9件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列入计划拟解决的市政协提案都进行了跟踪办理。通过“回头看”,使我委5年来建议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得到了系统梳理,实现了建议提案的跨年度延续办理,避免了建议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和“只答复、不落实”的现象;通过“回头看”,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进一步发扬成绩,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