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7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25
市委统战部:
丁常云委员提出的 “关于做好本市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关系到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统战部领导非常关心,我局也将其列为重要工作之一,从合理规划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列入十二五规划起,我局就与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探索合理规划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新思路,破解难题,积极争取在规划编制体系中有所突破,将宗教活动场所纳入规划管理范畴,为此我委在奉贤区进行了合理规划布局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如何在本市推进合理布局宗教场所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国务院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三十二条中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我局也以修订《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针对条例三十二条内容结合上海实际,在第十七要规定:“区宗教事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信教公民合理宗教活动的需求以及相关宗教团体意见,提出宗教活动场所布局设置建议,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宗教事务部门综合平衡全市情况提出意见,并由市、区规划管理部门统筹考虑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为本市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此我局将按照《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工作。
经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时参考。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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