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25

市委统战部:

定慧委员提出的《关于宗教界人士办理退休年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建议对本市宗教界人士办理退休年龄限定在50岁至60岁之间,根据本人缴纳养老金情况和个人自愿、单位选择办理退休手续。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4月,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若干意见》(沪民宗发〔2019〕18号),其中明确,“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宗教教职人员,年满60周岁,符合本市领取养老金条件,可以按本市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该条款是依据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8号)中“宗教教职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的要求,并结合本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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