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与“社会”之间的张力与动力
——从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现象”谈起
李 向 平
一.“这也是基督教”
有一朵奇葩,开放在当代中国宗教及其宗教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之中,这就是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发展及其研究。基督教青年会是中国基督教的重要构成之一,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学术界对于中国基督教青年会的历史及其当代公益服务等社会特征的研究,无疑也是当代中国基督教研究的一个主要构成部分。
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大抵就是因为在基督教教会与社会公益服务之间,上海基督教青年会之社会服务、公益事业,始终作为中国基督教进入社会、服务社会一个方便机制。而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即在从事社会公益服务方面,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与中国经验。这大概就是基督教青年会、上海基督教青年会能够在当代中国宗教及其研究领域中倍受关注的缘故之一。
一方面,这是因为中国宗教界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似乎已经成为中国宗教、中国基督教正当性与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与主要的信仰实践形式;一方面,基督教青年会也曾是基督教中国化、本土化的一个典型案例,事关国际基督教背景,却又在不同程度上淡化了其作为基督教的教会、教派特征,特别是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几乎就是训练良好、运作规范的社会公益组织。已故的丁光训主教就针对基督教青年会在中国基督教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社会影响,特别是基督教青年会作为基督教与当代社会理性交往的一个最好的方式之一,抓住了基督教青年会及其运行机制,“这也是基督教”,可谓是对中国基督教青年会的社会定位与社会服务功能一种最好的点化。
“这也是基督教”!一句话,深刻而又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基督教青年会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特殊的社会身份。依据我个人的观察与研究,我则倾向于把这个特点归纳为“教会”与“社会”之间的理性交往。
基督教青年会虽然具有基督教教会背景或基础,但是又很明确地不同于一般的基督教教会组织或教会场所。它没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宗教仪式与宗教成员,仅只是一种具有基督教某些特点的青年社团,具有明确的社团法人身份;不是教会,而是基督教背景的社会团体。
这就使基督教青年会具有一般基督教教会组织的特点,同时有能够具有基督教教会组织所没有的那些特点与长处。而一般基督教教会不能享受的进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很多方便,基督教青年会却能够轻松拥有。这就使基督教青年会在社会服务、进入社会层面,自觉不自觉地拥有了一个很大的空间,比较其他基督教教会来说,它们的社会服务功能很容易被社会各界理解、接受,常常是在其成功进行各种社会服务事项之后,被人问及的时候,人们才知道上海青年会就是基督教的青年会。
二.“教会”与“社会”之际
一般而言,探讨基督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如果“以基督教为出发点”来回答问题,那其先决条件就是假定,人们如果愿意,就可以采取一种超越现代社会的基督教观点。如果“以现代社会为出发点”来回答,那其先决条件则是假定,存在着某种与基督教相并行的立场。但这两种假定都是错误的。“……我们不能从我们的生存之外及基督教和现代社会之外的观点出发来回答这一问题。…基督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问题,其意义不在于它是一个与我们无关的对某些事物的学术探讨,而在于它是一个我们自己投身于其中的一个行动。”[1]
200多年以来,整个基督教东渐入华的历史进程里面,基督教所遭遇到的各种阻力的确不少,但在这些阻力之中,最能够产生社会影响的阻力之一,应当就是对基督教所谓制度宗教及其教会、教派式的信仰方式。
中国基督教这种张力型的结构形态,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一个基本发展模式,往往就如同宗教社会学理论总结出来的那样,是“教会”与“社会”之间二元对应的制度结构,或是从此制度模式衍生出来的教派、宗派变迁模式、以及信仰实践模式。当“社会”对“教会”的接纳功能、理解功能比较弱小的时候,“教会”就会成为国家政治直接面对的问题,政教关系间的张力结构自然就会强化、突出。时下里对于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及其相关问题,大多即是基于中国传统的宗教信仰的弥散的个人的混合模式,而在社会结构层面上的体现,始终觉得中国社会基督教教会之间的张力难以消解,甚至会越来越强化。
深究此类问题及其缘故,其根源还是在“社会”与“教会”之间互动功能及其理性比较弱小的原因,促使中国基督教信徒以着重于教派的神学主张,着重于个人的救恩,来面对各种外在的张力。虽然中国基督教教会的发展或增长,就完全不是欧美教会那样采取了社会学或宗教社会学的发展途径,而采取了一条真正体验属灵的原则,体现了十字架神学的奥秘,也是苦难神学的内涵。这种苦难神学的功能,就是在各种张力结构之中,它依旧能够使基督教处于一种发展的过程之中而不会自我萎缩。但是,正是这种发展模式,使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呈现了一种“社会化难题”,重新面临着来自中国社会各个层面的挑战,传统文化信仰的挑战、乃至社会建设层面的挑战,始终处于一种张力结构之中,难以获得社会层面的发展,成为社会精神生活、公民权利呈现的一个有机构成。
换言之,中国基督教的发展,如何能够把教会与社会之间的“张力”,转换为基督教与社会政治、传统信仰之间的“合力”?这就涉及到中国基督教如何把神学与社会整合起来的结构转型问题。而中国基督教青年会似乎就是在暗示这种信仰方式与服务社会方式的某种转型?!
因为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作为一个具有百多年历史传统的、基督教背景的、国际性的社会服务团体,一直坚持“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宗旨,以“坚守信仰,实践信仰,见证信仰”为目标,以基督教理念为出发点,“与社会同步,与时代同行”,以满足社会需要为追求,服务于社会上有需要的群体,甚至致力于社区发展、公益传递、特殊人群服务、专业培育等服务领域的拓展,为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充满爱心”的服务。这就在与服务社会、与社会理性交往层面基本整合了教会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化张力为动力了。
三.“服务社会”就是“传讲福音”
关于教会与社会之互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其焦点即是近年来最容易引起中国基督徒争论的问题:“讲传福音与社会服务是甚么关系”?
基督教历史上长久以来在宣教事业里的争论:即是传福音还是开展社会关怀、救人灵魂抑或是更新社会、关怀社会?一方面,教会肯定要传福音,基督徒传福音是其信仰本色;另一方面,什么样的福音传讲方式才是最好的方式。处理好着两者之间的感谢,可以说是基督教信仰实践、服务社会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虽然教会需要关心社会,这似乎已无异议,但华人神学家往往只谈及教会或福音对社会的意义,其中的“教会”与“社会”却只是抽象的概念,而缺具体的载体。
这些争论,并非单纯神学概念之争。从历史上说,它能够追溯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宣教运动的历史及其后之变化,进而奠定了社会福音与教会社工在神学历史上应有的地位与影响;另一方面,这对于发展与变迁中的中国基督教教会事功、基督教事业与社会发展层面,特别具有启迪与借鉴。这一基于基督教教会社工实践的理论讨论及其总结,可说是梳理了西方近代基督教以来的神学演变进路,实际上已经深化了保罗·帝利希有关教会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观念,把教会与社会、神学与社会之间的相互连带奠基于一个更深刻的社会基础。
然而,多少年来,中国教会面对传福音与社会服务的关系,难以避免地表现了多种不同的理解。比如,教会只应传福音,不宜作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与传福音各有价值而互不相干、社会服务是传福音的伙伴、或者就把社会服务直接作为传福音的手段。在此,重要的即是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公益服务模式,其把公益服务事业视为传福音本身,或者是把福音宣讲与社会服务的有机结合起来了。这就是说,“传福音”不应该只是“以言语宣讲”,乃是“宣讲”与“服务”的结合,服务社会本身就是福音的传讲。
而把“宣讲”与“服务”有机整合起来,建构为一种新型社会服务方式的,即是基督教青年会的公益事业,以基督教青年会的社会服务工作作为连接“教会”与“社会”的最好中介,把社会工作与教会事工合为一体,最后建构了独特的基督教青年会的社会服务方式。
四.服务社会为中心的信仰方式
韦卓民先生曾经提出,中国基督教的社会处境,将以“四个中心点”(The Four-centers Church)为基础。这四个中心点是:细胞教会(cell group center);社会服务中心(social service center);基督教培训中心(Christian center of learning);朝圣(pilgrimage)或避静退修中心(retreat center)。
按照韦卓民的说法,在此四个中心点之中,“细胞教会”和“社会服务中心”才应当是基督教地域化的重要层面,特别是“社会服务中心”的假设,应当是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基于基督教信仰所建构起来的人际交往结构。其社会公益服务模式,正是这种人际交往结构的社团建构方式。
尤其是这种有别于西方差会模式的“社会服务中心”的社团运作模式,更宜于在教会与社会之间落地生根,更加容易与非西方社会的传统文化打通;其成员互动、人际网络,能够以社会服务的关怀形式取代传统家庭的关怀方法。同时,它的团体互动形式也超越了固有的教会教派形态,以其多变和多元的公益服务方式,还能突破中国社会主体文化价值体系对于基督教信仰传布的多种不变,大大地降低了教会与主流社会环境、文化价值体系与基督教组织之间的张力,使教会与社会、民众与会员之间的沟通改变得更加顺利,从而构成基督教社会组织与社会认同、群体认同之间的双向建构。
基督教青年会本身并非一个宗教机构,而是处于宗教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团体,但它是一种具有一定专业性的社会服务机构,同时也是基督教教会在社会中见证福音、服务社会的团体之一。为此,基督教青年会能够在超越了一般教会、教派的形式主义之际,能够生动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中的“基督教青年会现象”。
表面上不是宗教,又是宗教;即是宗教,超越了宗教。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一般的宗教组织无法进行,但基督教青年会却能够顺当举行。在教会与社会之间,基督教青年会特殊的社团法人身份,特别的社会定位,从而呈现了区别于其他基督教教会组织与宗教场所的社会服务功能。
这种社会学现象,我以为在当代中国宗教与社会之互动关系层面,这是很有象征意义的。在其现象背后,存在着这样一个道理,尽管是从事社会服务与公益事业,但对于宗教组织来说,它们在各个功能性制度领域越来越分化以及公益事业越来越专业化的现代社会中,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它们组织身份的难题。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组织身份,对其地位与社会功能就具有了引导或约束的功能。而基督教青年会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状态,在教会与社会之间,以其组织身份的移动与改变,导致了存在定位与社会功能的特别表达方式。
基督教青年会的这种与社会之互动理性及其特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出离了韦伯、特洛尔奇构设的教会-教派模式,超越了教派之形式主义,直接以基督教社会化、社区化的实践模式为基础。可以说,基督教青年会最富有启示的地方,即是在于:如何实现两百多年来中国基督教的信仰方式转型,变社会与教会之间的张力为合力,变教会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为信仰与社会的理性互动,构成为以基督教信仰为纽带、超越了教会、教派的社会服务及其公益生活方式,实际上,这就建构了一种以服务社会为中心的信仰方式。
在此基础上,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从1996年开始走出了教会、教派的局限,走出会所,走进社区,与政府合作,与其他机构合作,本着立足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社区内“家外之家”温馨的大家庭出发点,相继在各种社区内开发了科普类、文化类、体育类、教育类等服务会所十余个,以“服务性与参与性相结合、倡导性与兴趣性相结合、地域性与国际性相结合”的服务原则为指导,为儿童、青少年、长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推动和谐社区的发展。面对发展中凸显的诸多社会问题,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与教会、企业、基金会、国内外其他社会机构合作,开展了系列的公益传递项目,关注社会发展,参与公益传递,以服务社会的方式建构了信仰传递方式。
五.若干理论启示
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具有深厚的“社会公益传统”,同时也与它当前卓越的组织表现、专业服务能力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特别是在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组织“传统”中,还有一个具有显著影响的重要组织要素,一直在当前非营利社会组织研究中被有意或无意忽略,这就是基督教青年会所具有的“基督教背景(性质、色彩)”,所导致的基督教青年会的信仰型社会服务组织的身份。
尤其是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的社会服务及其社会化、专业化、公共化特征,相当明确地呈现了宗教型现代非营利组织基于信仰、又不局限于信仰的社会服务方式,进而揭示了宗教性非营利组织如何通过身份建构、试图在不同的制度性行动领域间保持平衡,进而整合不同社会资源、与社会各个领域进行理性交往,最后缓解了身份认同层面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压力,建构了上海基督教领域中、上海社会中的“基督教青年会现象”。
值得指出的是,上海基督教青年会作为当代宗教对公益事业参与的社会组织形式与合法性特征,它可能还有更深一层的理论意义,这就是中国基督教很可能将会像基督教青年会这样,能够成为具有社团法人形态,直接进入社会领域,从事各种社会服务公益事业。
这已不仅仅是参与公益社会服务,而直接成为了一种宗教型非营利组织、信仰型NGO的社会存在方式。与中国社会改革深入进行的过程同道,把丁光训主教评价基督教青年会所说的“这也是基督教”,续说或改说为“这就是基督教……”,“这不仅仅是基督教……”,免除了那身份的尴尬,见证了这宗教型、信仰为基础的NGO、NPO新社会组织进入社会领域的可能与必要。正是由于
正是类似于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这样的信仰型NGO、NPO新社会组织,它们能够在探索以宗教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从事公益事业的过程中,可以说是十分有利于社会公益理念的传播,有利于社会信仰认同的建构,有益于当代公民意识的培育,从而能长效化地开展公益服务等社会事业,强化当代中国亟需的公益公信力量。如此,则可以充分发挥这种基督教青年会这种类型的新社会组织,基于信仰,超越宗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的这种公共焦虑,同时建立起非政府组织公信力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最好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中国宗教、宗教社会学的研究深受杨庆堃有关“制度宗教”、“扩散宗教”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制度宗教的社会地位及其功能的研究,而不断强调扩散宗教及其与中国社会政治合法性的适应性,久而久之,似已构成了一种理论倾向或宗教偏爱,强“扩散”信仰而轻“制度”宗教。
殊不知,所谓“制度宗教”——实际上即是能够为当代社会、服务社会的事业,提供一种稳定的价值规范及其与社会互动方式的预期。这有什么不好呢?!另外,在制度宗教与扩散宗教之外,还存在一个很大社会领域,这就是宗教社团或社团型宗教及其社会功能所构成的宗教社会现象,而上海基督教男女青年会实际上就是这样一种“社团宗教”或“信仰团体”的存在与发展模式。尤其是伴随着中国社会变迁的深度发生,中国社会格局远非国家与个人之见的简单对应,而是国家——社会——个人之间的多重互动,为此将会大大强化了社会与社会团体在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理性互动,提供了法治中国基础上之基督教中国化及其社会治理的信仰资源。
[1]保罗·蒂利希《政治期望》,徐均尧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0-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