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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全面理解各民族共同繁荣?

发布日期:2009-02-27

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又要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既要帮助他们把经济搞上去,又要帮助他们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既要继续发挥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抓好各地区各部门的对口支援。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民族的整体素质。

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党和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对民族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适当增加用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国家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民族地区承担配套资金的,适当降低配套资金比例;对民族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免除配套资金。国家在财政、金融政策上对民族地区倾斜。上级财政支持民族地区财政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基础教育正常经费支出。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实行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等三项照顾政策。

国家建立保障民族地区合理利益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对在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的民族地区给予合理补偿。在民族地区开发资源时,给予配套产业、社会服务业、劳动用工等方面的照顾。国家在扶贫政策上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优先把特困民族地区贫困村纳入国家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规划,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贫困民族群众实施易地搬迁。国家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事业等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专项规划。

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兴办民族院校和民族中小学,开展“双语”教学,在内地举办各种民族班、预科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训计划。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设立专门的民族文化工作机构,对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文化事业实行经费单列,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万村书库”等,扶持传统通用的民族语文信息化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翻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

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民族地区地方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经费投入予以倾斜,在自治区和一些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举办医学院校或开办民族班,组织对民族地区卫生骨干队伍的对口支援培训,扶持民族医药的基地建设、队伍建设和开发利用。国家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对少数民族适当放宽要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