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还提出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09-02-27
《条例》要求,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公民所在单位,一般应当设立清真食堂或者提供清真伙食。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发给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职工清真伙食补贴。《条例》特别提出:市级医院和区县中心医院应当为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病人提供清真伙食。其他医疗机构应当创造条件,为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病人提供清真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