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悦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蒋悦新同志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职学习秘书(正处长级);

姜斌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基层指导处、宗教院校教育督查处)处长;

张丽萍同志任宣传处(研究室)副处长(主持工作);

朱松林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基层指导处、宗教院校教育督查处)副处长;

顾建新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基层指导处、宗教院校教育督查处)副调研员;

胡志敏同志任宣传处(研究室)副调研员。

蒋悦新同志任职时间自2017年6月起,其他同志任职时间自2017年5月起。

 

 

        中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