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依婷等3名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孙依婷同志任办公室(综合研究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钘莹同志任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宋珊同志任人事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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