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印发 《关于宗教教职人员跨省市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备案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各区民族宗教办、市宗教团体、宗教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宗教教务活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宗教教职人员跨省市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备案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跨省市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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