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08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下面带大家了解以下本市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
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将《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工作中要引导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学习领会制定《办法》的必要性:1、制定《办法》是把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定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2、制定《办法》是解决宗教团体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目前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宗教团体内部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民主、财务管理不规范;主动履职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工作;联系信教群众不够,“机关化”、官僚化”作风突出,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宗教团体的行为。3、制定《办法》是提高宗教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制定《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体系,提高宗教团体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
宗教团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办法》规定全面检视管理中的差距和不足,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成因,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当下能改的要当下改,对需要团体换届才能解决的,要列出清单,明确工作计划。
针对有的宗教团体组织不健全、登记年检不规范等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宗教团体依法登记、定期换届、按时年检。针对有的宗教团体负责人兼职、任职超龄的问题,鼓励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年轻后备力量进入团体领导班子任职。针对有的宗教团体班子不团结、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宗教团体代表会议、理事会(委员会)等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切实增强团体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
对《办法》规定宗教团体应当报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事前书面报告的事项,在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明确细化,便于今后实际操作;对于各团体修订完善后的规章制度要求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三)强化依法管理
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加强宗教团体正面引导,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着力加强宗教团体重大事项监管,对宗教团体财务管理、对外交流、接受捐赠等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其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着力加强宗教团体年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健全完善工作约谈等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着力加强宗教院校日常监管,引导宗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培养合格宗教后备人才。
(四)发挥团体作用
各宗教团体要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履行公民义务;在其业务范围内,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指导;进行宗教文化、宗教典籍研究,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加强教风建设,健全宗教教职人员奖惩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
(五)加强宣传培训
把学习宣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作为今年宗教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对宗教干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负责人及中青骨干教职人员进行《办法》的教育培训。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和市宗教团体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杂志等对《办法》进行宣传,扩大知晓面,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培训,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在本市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原文链接:
https://mzzj.sh.gov.cn/zcfg1/20211228/b789035d3ce341e1a5c8887ad43bf6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