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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宗教事务?

发布日期:2009-02-27

  《宗教事务条例》所规范和调整的宗教事务,不是我们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所有宗教事务,而是其中作为社会公共事务一部分的宗教事务,即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政府要依法对这部分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本质上是非人格化的利益,其主体和所惠及的是非特定的多数人,其中当然包括广大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行政机关只有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才能真正并且从根本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只有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做到既不失责,又不越权,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把二者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