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宗教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市民族宗教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丰富活动加强民族宗教界宪法意识

 结合本市民族宗教系统实际,重点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宗教界“两个责任”实践教育活动,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的宪法意识、爱国爱教意识。佛教界踊跃参与市、区民宗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及讲经交流学习活动,积极践行“爱国爱教,两个责任”,结合佛教经典教义进行论述,提高了遵纪守法意识,识别、抵御违法活动的能力。市伊斯兰教协会开展践行“爱国爱教,两个责任”为主题的“卧尔兹”交流会,始终坚持服务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的方向,服务好信教群众。

(二)精心组织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月活动

全市民宗系统高度重视“法宣月”活动,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及时下发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学习月活动的通知,抓好部署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对《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文件,重点是2020年2月起实施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院校师生和信教群众骨干进行宣传培训,扩大知晓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活动,全方位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近1000多场,参与群众近6万多人次,悬挂张贴横幅1000余、电子屏近2500个、展板近1000多个,黑板报近2500块,各类媒体宣传874余条。

(三)深入开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学习培训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去年2月1日施行,是2020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上海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启动仪式”,市民族宗教局要求各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讲好民族宗教故事,传播民族宗教正能量。会后全市16个区积极开展了《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学习培训,市天主教爱国会、市道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分别举办了《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专题学习培训。天主教界还举行了学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知识竞赛。据统计,发放《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余5500多份,发放宣传资料近13万份,培训各类党政干部近1370人次,培训乡镇街道干部2500余人次,培训村委居委会干部7500余人次,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近1500人次,培训信教群众骨干3800余人次。

      (四)将“四史”教育融入法治宣传

       我局还把民族宗教法制宣传与“四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钢淼的带领下,宗教团体负责人参观了上海博物馆和上海佛教居士林,学习赵朴初“爱国爱教,利益众生”的精神,汲取爱国爱教的智慧和力量。静安区“白领驿家”开展“举着党旗去旅行奋进静安新征程——静安白领‘四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暨静安白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主题活动”,并向参赛队伍发放宣传品。徐汇区联合区社会主义学院,依托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直播平台,结合“四史”学习教育,讲好民宗故事,举办培训活动,培训围绕民族史及中华民族共同体等内容,让党的创新理论深入民心。

       (五)深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专业化建设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在复杂的信访案件、重大决策中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通过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件;办理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起草、修改、审核18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1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15件;参与法律咨询、普法宣传36件;为各区民宗办提供法律咨询、指导65件。

    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会、办公会定期召开会议研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规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将宪法法律、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20次。邀请法律、民族宗教、党建等工作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做《民法典》、民族宗教专业法及党内规章专题辅导讲座4次。

       (二)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来沪少数民族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加强对清真食品供应网点的日常检查巡视工作。对来沪少数民族群众开展集中培训和解难答疑,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自律能力,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

进一步做好“一网通办”工作,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提高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率。全面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新增“宗教活动场所查询”、“宗教教职人员查询”、“清真网点查询”3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