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宗教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15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市民族宗教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丰富活动加强民族宗教界宪法意识
结合本市民族宗教系统实际,重点学习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宗教界法治教育,增强宪法意识、爱国爱教意识。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区结合实际,通过宣传栏、横幅、电子屏、讲座、黑板报等方式,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赋予时代特点的教育内容,广泛开展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规知识。
(二)精心组织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月活动
全市民宗系统高度重视“法宣月”活动,认真筹划实施。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我局及时下发《关于积极开展2021年上海市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各团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组织开展“法宣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各区民宗办也纷纷下发或者转发通知,抓好部署落实。二是提高认识,突出学习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突出“一条主线、两个重点”,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院校师生和信教群众骨干进行了宣传培训,扩大了知晓面。三是形式多样,创新宣传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教制宜组织好“宣传学习月”活动。注重发挥各级民族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指导民族宗教界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加强辅导与交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字幕、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扩大了“宣传学习月”活动的覆盖面。
(三)开展“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专题培训
今年法宣月的宣传重点是“一条主线、两个重点”,即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主线,以《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为宣传重点。在“2021年上海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启动仪式”上,我局要求各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一条主线、两个重点”,讲好民族宗教故事,传播民族宗教正能量。会后全市16个区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月学习培训,发放《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相关宣传资料,培训各类党政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村委居委会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骨干。
市区天主教爱国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松江、闵行、静安、普陀以及青浦等区爱国会,组织神长教友开展专题讲座,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带领广大信教群众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市基督教两会利用“上海基督教”微信公众号在“法宣月”期间,从推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云”竞赛,由青年教牧同工出题,鼓励年轻教牧同工积极参加竞赛,以出题促学、以赛促学,得分领奖,活跃学习气氛,共有718人次点击浏览。
(四)开展宗教界“两个责任”实践教育活动
在本市宗教界积极开展“两个责任”实践教育活动,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的宪法意识、爱国爱教意识。市基督教两会举行了一场形式新颖的小型故事会,讲述上海基督教界前辈爱国爱教爱党爱社会主义的6个生动小故事,进一步增强了上海青年教牧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佛教界围绕“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主题,在全市佛教界稳步推进相关活动:举办“上海佛教讲经交流会”,积极对经典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新阐释;编写以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为引领的通俗易懂的佛教知识读本,供僧信大众学习参考;举办一系列知识讲座和参观学习活动等。
(五)深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专业化建设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3件;办理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起草、修改、审核20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17件;参与法律咨询、普法宣传38件;为各区民宗办提供法律咨询、指导60件。
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会、办公会定期召开会议研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规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将宪法法律、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邀请民族宗教、法律、党建等工作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做民族宗教专业法及党内规章作专题辅导讲座6次。
(二)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依法管理宗教活动。严格监管,对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稳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专项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来沪少数民族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加强对清真食品供应网点的日常检查巡视工作。对来沪少数民族群众开展集中培训和解难答疑,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自律能力,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
进一步做好“一网通办”工作,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提高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率。全面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快归集民族宗教监管数据,各类监管行为信息及时归集到市共享交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