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视组于2021年7月27日至9月15日对市民族宗教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2021年11月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巡视整改

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试金石,作为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重大抓手,作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委巡视市民族宗教局以来,局党组书记先后牵头召开专题会、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配合巡视工作和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要求紧跟巡视步伐,跨前一步,在巡视中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力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把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二是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及时成立市民族宗教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研究分析问题,系统推进整改,加强整改全过程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由局机关党委书记任专班组长,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在局机关内部建立巡视整改动态沟通机制,编制3期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专报,按时向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报送巡视整改进度。三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承担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局党组书记牵头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以自我革命的勇气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巡视整改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在局党组班子成员调整的情况下,巡视整改工作平稳衔接,节奏不变,速度不减,要求不降。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制定《中共上海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项目化管理推动整改任务落地,班子成员“专家门诊”逐一指导并督促落实,各处室、事业单位做好进度管控,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一是强化从严整改。局党组书记要求对当下就能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研究整改、落实责任;对薄弱环节、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缺少制度规定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明确阶段性节点目标,跟踪问效、限时完成。与此同时,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自觉接受市委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二是强化从实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牵头研究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根据巡视反馈的4大领域、15个类别的36项问题,一一对应,制定出145项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人(班子成员)、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针对整改任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抓推进,多次召集座谈会、协调会,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强化以上率下。局党组书记在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工作推进会和工作专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问题,部署推进各责任主体分阶段、有计划地落实整改任务。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6项问题已完成33项。提出整改措施145条,已经完成142条。开展诫勉谈话1人(其中处级1人),已新建制度32项,修订完善21项,拟制定2项。巡视组移交信访件23件(含重复1件),已办结18件。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实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认识不深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召开上海市民族工作会议,制定《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上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部署《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筹备召开上海市宗教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切实增强战略谋划,优化顶层设计。局党组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出台相关工作实施意见。专题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协作问题;组织开展“海上论道”交流活动,推动各教开展长三角讲经讲道交流,推进讲经讲道交流系统化、常态化。结合中央、市委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宗教院校建设、宗教人才培养等中长期规划。

三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加强民族宗教理论研究。修订《中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明确了三项工作要求:明确建立平时学习档案和开展年终述学;明确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明确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建立外出学习考察报告制度。同时,设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究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推动民族宗教理论研究走深走实。

2.针对党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建立机关政治生态常态化分析机制,对单位内部存在的一些政治生态不健康、机关风气不清朗等问题,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讨论。召开市民族宗教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通报局系统政治生态状况,部署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机关处室党支部书记、系统单位党支部书记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选拔跑风漏气等作风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相关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对信访举报情况,在查实的情况下认真分析原因,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正确的问题处理方式。对发现不实举报情况,做好澄清工作,让这些干部放下包袱、消除顾虑。

二是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召开市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谈心谈话和对照检查,不断凝聚思想共识。开展局系统“涵养党性,弘扬正气”机关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针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当前局机关突出存在的不良风气问题,聚焦机关作风建设“怎么看,怎么办”,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研究制定《市民族宗教局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工作意见》,明确“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激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廉洁意识筑实筑牢”的机关政治生态建设总目标和工作安排。

3.针对落实主责主业主动性不高问题

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我局行政审批内部流程制度,加强全过程督促督办和预警提示,加强各处室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规范受理办理审批事项。编制《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操作指南》,指导各区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法人登记。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3家法人登记,完成预定目标,国家宗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了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推进情况,今年将继续推动闵行、嘉定等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协调指导跨前一步,深化“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形成《关于“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对2021年1月印发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进行细化,提高落实落地的可操作性,指导各区将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情况纳入对街镇的考核。

4.针对积极进取落实改革任务不力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一网通办”,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网上受理,对具备条件的事项实施全程网办,指导申请行政审批的单位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指导行政审批平台建立注册用户管理规章制度、用户协议范本、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统筹“一网统管”,完成工作平台数据库和宗教基础数据库一期建设,制定数据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录入、验收工作;启动上海民族宗教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二是加大对宗教团体、社会团体的指导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上海宗教院校师资库建设的工作方案》,分层建设“名家名师”和“青年学者”两个师资库,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宗教界代表人士,以及上海各高校的中青年学者在宗教院校开设相关专题讲座和公共课程。对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未按时换届问题,已指导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新一届理事和班子在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宗教信仰方面配置更为合理。

三是持续深化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在2021年度局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工作中,根据巡视整改要求,调整考核方案,同步加强对支部建设的考核和业务工作的考核,并将所有四级调研员以上的干部纳入测评范围,由全体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结合国家民委内设机构调整和我局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局机关内设处室机构职能调整的调研计划,进一步理顺机关内部的职能分工和工作机制,将新时期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落到实处,改善“忙闲不均”现象。深化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根据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复,事业单位改革的过渡衔接工作已全部完成。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市民族宗教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纪检部门政治监督检查范围,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结合年终述职,对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全面了解局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引导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树立“一盘棋”工作导向,每月梳理研判风险隐患,实行“零报告”制度。目前,各处室均已依照工作规范,按时提交统计表。

二是多措并举筑牢网络舆情阵地。建立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前开展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及时更新维护门户网站,制定《市民族宗教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完成门户网站的更新和改版,增加了宗教院校查询、少数民族联合会查询等4项便民查询事项。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涉密会议,明确涉密会议的筹备、召开过程中的各项要求,把保密工作纳入会议整体方案;举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训,及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上级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对涉密会议的常态化检查督查,定期开展面向全体机关干部的保密安全检查,突出对移动互联网设备、计算机存储等重点领域的保密检查。制定《市民族宗教局内部控制工作办法》,明确内控目标、原则和方法、管理组织和内容。制定《关于加强对重大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对经济业务领域风险排查和防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常态化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上海市民族宗教系统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大型宗教活动和聚集活动方案的审核指导力度;印发《关于建立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每月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落实每月研判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6.针对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问题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明确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已召开2021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11个处室和3家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并于2021年年底前向市委和有关部门报告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制定了《市民族宗教局在联谊交友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细则》。机关纪委认真梳理过去五年局机关违纪党员干部情况,深入剖析原因,查找不足和短板,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关于十八大以来市民族宗教局违纪党员干部情况分析报告》,局党组会对此进行专题研究。三是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抓实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2022年市民族宗教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市民族宗教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研究制定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将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纳入局分管领导的问题清单,督促制定责任项目,杜绝责任清单谈业务多、谈廉政少问题。班子成员牵头所分管处室和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巡视、审计、督查等反馈意见的长效整改,排查廉政风险。

7.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核查调查,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仅与本人谈话了解,未向对方核实便以不实了结”的涉事工作人员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完善信访举报线索研判处置流程,对重要检举事项集体研究、分析研判,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对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领域,督促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建立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规范,将谈话函询情况抽查核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提升抽查核实比例,防止“一函了之”现象。对巡视反馈的“多领补贴未追责”等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重新研判,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工作,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发有关工作建议,同时严格信访案件核查办结流程,及时核查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全面了解被举报人历年信访核查情况,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状况,提升信访件处置的精准度。

二是完善督促指导体系,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落实驻部纪检组转办件督促指导工作机制,督促机关纪委落实转办件工作每周一报制度,推动规范信访件的处理,并根据信访件问题核实结果及时提出问责处理建议。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中重要环节”的认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仅与1人谈话了解,未向另1人核实,即以不实办结”情况,已按规定完成处置。制定《市民族宗教局机关纪委关于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归档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处置问题线索归档工作。

 8.针对一些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严格资金监管。对于对口帮扶专项基金,调整资金募集形式,由市民族宗教局提出帮扶项目的建议,经市级宗教团体考察后确认项目,以上海民族宗教界(五教联席会议)名义直接投入资金,项目结束后,由第三方进行审计监管,宗教团体根据审计结果完成资金拨付,确保发挥最大社会效益。我市团体此前对口帮扶专项基金已完成了受援方民宗委监管反馈。

二是填补财务管理漏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市民族宗教局采购管理办法》和《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操作范围和内部流程。制定《关于加强对重大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目前市民族宗教事业服务中心账户已按规定清理规范,所有资金均存放在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制定出台《市民族宗教事业服务中心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收支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细化经费申请和报销流程。通过完善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派监事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指导基金会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活动,加强对接受捐赠工作的管理与风险防控。指导各宗教团体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三是防范化解房屋出租领域廉洁风险。原市宗教事业服务中心受原市民族宗教委委托出租的房屋,合同终止后不再代为出租,房屋交还至市民族宗教局管理,所收租金按照市审计局审计意见直接缴付国库。规范房屋出租审批流程,指导上海市回民公墓管理所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合同审批流程,明确房屋出租需经评估并公开招租,选择有利于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最优方案并报市民族宗教局审批。

9.针对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切实解决办文敷衍应付、文件多有差错问题。一是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大讨论总结大会的召开,在机关内部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二是着力完善机关公文办理制度,对公文流转中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到人,对出现明显错漏、照搬照抄的草拟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纠正敷衍应付的工作态度。同时,重新编排内网OA系统中发文流程,增加初审核稿环节。三是开展公文处理特别是公文写作和公文审核方面业务知识的专门培训,确保文稿在每个环节的零差错,保证文稿的高质量。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0.针对班子自身建设薄弱问题

一是积极发挥班子成员引领表率作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凝心聚力作用,深刻检视剖析在提升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扬敢于斗争、敢于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上的短板。规范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局主要领导牵头,对照检查材料要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紧扣主题,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严格审阅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同时要求重点查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特别明确对照检查材料中还需要报告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每年12次中心组学习中安排1次党章学习,引导班子成员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结合2021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总结,党组书记严格把关,并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测评。

二是做好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工作。增加事先沟通、事中讨论、事后落实的相关规定,制定实施《市民族宗教局专题会议制度》,规定重要议题在党组会之前召开专题会议充分研究讨论,保证科学决策、提高议事效率,所有事项均由全体局领导充分讨论形成意见并落实。

三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完善修订《中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市民族宗教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增强党组会议权威性与严肃性,并严格执行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议分别单独召开。修订完善《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从分析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组会议集体充分讨论制度。

1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着力提升干部素质,做好干部培养长远谋划。制定市民族宗教局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2022年是《2018-2022年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市民族宗教局“双基”培训三年计划》最后一年,落实收官要求,做好下一轮计划的调研和筹备。修订完善《市民族宗教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突出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开展对贯彻落实《2019-2023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查找差距,针对没有达标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加强民宗系统青年理论学习会建设,调整青年理论学习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区民族宗教办的年轻干部中搭建平台,让更多优秀年轻干部在各种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

二是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增强干部选配规划性。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和年度干部工作方案,长期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发挥局党组把关定向、凝心聚力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交流和培养使用相结合,修订《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干部转任实施办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相关规定,突出重点,增强计划性、针对性,应交流尽交流,同时避免同一岗位、同一干部频繁交流。严格执行《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管理的意见》,结合市民族宗教事业服务中心职能调整,细化落实事业单位对机关日常工作开展的服务保障职能,规范承接机关的部分后勤服务工作。公务员兼任原宗教事业服务中心法人代表问题已整改;事业编制人员借调机关问题,结合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统筹解决。

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市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四级责任机制”要求,开展年度集中填报工作,分层分类开展填报辅导,指导各位干部准确掌握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同时,规范查核结果认定,对本人填报情况与查核结果不一致的,认真分析研判,依规作出处理,对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处理偏轻的,重新认定为瞒报并给予诫勉。严格日常管理,制定《市民族宗教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管理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民族宗教团体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和因私证照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应交尽交、交取登记、交回及时、再用再批的要求。修订市民族宗教局考勤制度,进一步细化请销假流程和审批规定,年终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审核年休假工资报酬发放,按要求做好核实、提报和公示工作。修订完善《市民族宗教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堵住公务用车管理漏洞。

12.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普遍弱化问题

加大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一是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谋划、督促检查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市民族宗教局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试行)》,召开我局党支部书记述职大会,支部书记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的测评,测评结果与处室、支部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奖评优挂钩。二是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编写《市民族宗教系统党支部工作指南》,重新制作支部工作记录本,规范支部“三会一课”。严格执行《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局机关党委定期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观摩、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支部记录本情况的检查督导,每年举办党建信息员学习培训,对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根据市人社局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党群联络部,专职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制定调整社团党支部、成立市民族宗教事业服务中心党总支方案。四是落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要求。修订完善3家所属事业单位章程,将党的建设纳入章程。已制定《关于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对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决履行好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13. 针对干部担当主动作为缺乏问题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大力开展岗位建功行动,聚焦本市民族宗教重点任务,发挥党员干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巡视反馈发现的“清真食品监督员长期不更新”等问题,已汇总16个区近五年的情况,指导各区开展自查并更新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名单,对各区管理义务监督员队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针对“宗教场所恢复开放时间不统一”等问题,已下发疫情防控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标准、加强协调,指导各区民族宗教办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毫不放松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4.针对上轮巡视、审计部分整改未落实问题

一是推进宗教场所合理布局。自《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以来,我局完成部分宗教场所的筹备设立,本市宗教场所布局趋于合理水平,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信教群众需求,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及拆迁项目,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相应调整宗教场所布局。

二是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学习把握国家宗教局《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和管理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制度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按《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

三是强化干部激励。制定《市民族宗教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是切实解决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对原宗教服务中心相关违规问题开展核查,已纳入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的处理中。建立健全市民族宗教事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支出。

15.针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够问题

一是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对不同性质外聘人员费用予以分类整改,一方面严格控制外聘人员总量,另一方面规范使用外聘人员,科学合理编制预算,2022年起外聘人员费用列入机关经费预算。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我局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防范风险。三是落实市委编委的改革要求,在职行政编制人员已集中挂编至市民族宗教事业服务中心,其余编制全部收回。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抓实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主动开展专项检查,不断深化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全部完成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制定分阶段整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时限、责任、措施,紧抓整改措施落地、成效评估,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推动巡视整改监督走深走实。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工作,既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对长久以来反复发生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根本上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某一具体领域的“点”或“线”上的问题,梳理全局其他工作领域层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经验、举一反三、总结提炼,升华为“面”上的宏观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上海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把巡视整改工作转化为深化认识、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把巡视整改任务纳入相关领域的改革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线,坚持正风肃纪、锤炼队伍,坚持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不断开创上海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111928

电子邮箱:mzwrsc1510@163.com

通讯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上海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党委(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