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各区消防救援支队,
各市级宗教团体:
为巩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推进本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市民族宗教局和市消防救援总队将联合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区级民宗、消防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市级民宗、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第一责任,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全市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稳定。
二、工作范围
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观教堂)。宗教院校由各市级宗教团体参照方案抓好落实。
三、创建内容
一是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二是消防设施配备、管理、维保、检测和使用情况;三是用火、用电使用管理情况;四是落实大型宗教活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五是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六是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
消防安全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重新审定一次,在上级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或因场所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等,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撤销达标资质。
具体详见附件《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分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市民族宗教局和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部署各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明确主要内容、达标标准和相关要求,动员各区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区试点阶段(2023年3月底前)。各区民宗部门动员组织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首批试点工作,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指导督促,全力推动达标工作。2023年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至少1个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
(三)试点验收阶段(2023年4月底前)。各区民宗、消防部门指导首批试点场所对照《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分表》(附件1)进行自查自评,达到验收标准的场所可向属地民宗部门申报验收,属地民宗、消防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向市民宗局填报《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申报表》(附件2)。市民宗、消防部门将联合组织对各区申报场所进行验收确认并发牌。
(四)经验推广阶段(2023年4底前)。各区民宗、消防部门全面总结属地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经验做法,以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达标场所为试点,召开现场会推动本区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推广。
(五)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开始)。各区民宗、消防部门全面推进属地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五、验收方式
各区试点阶段,由各区民宗部门会同消防部门按照标准对试点场所进行检查验收,90分以上为达标场所,并由属地民宗部门向市民宗局申请验收确认并挂牌。
全面实施阶段,由各区民宗部门会同消防部门按照标准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验收后,向市民宗部门申请挂牌资质。
市民宗、消防部门将不定期对各达标场所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撤销达标资质或责令暂停开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持续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有效措施,各区民宗、消防部门和市级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达标验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抓紧开展、稳步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类推进。各区民宗、消防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工作时序和创建标准,具体细化分解责任,明确任务、方法、进度、时限和奖惩,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区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民宗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消防业务服务指导,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市民宗部门将把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五星级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指标体系,一并创建、一并验收。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区民宗部门要通过此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完善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管理,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场所火灾事故自防自救能力水平,夯实社会消防安全根基。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分
2.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申报
3.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导则(试行)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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