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为充分发挥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1名专职执业律师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主要包括:

(一)参与市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二)参与市民族宗教局相关立法工作,提出法律意见等;

(三)参与市民族宗教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及其他重大法律事项办理;

(四)参与市民族宗教局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风险评估;

(五)参与市民族宗教局信访矛盾化解、突发事件应对等非诉法律事务处理;

(六)参与市民族宗教局认为有必要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服务、为市民族宗教局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等。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政治素养良好,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四)未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五)熟悉本市情况。在本市连续执业10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六)同等条件下熟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者优先。

三、选聘组织

市民族宗教局成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本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及局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承担具体选聘事务工作。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8日起至6月17日止。

(二)报名方式

1.在上海民族和宗教网(https://mzzj.sh.gov.cn/)下载《上海市民族宗教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本市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1505室上海市民族宗教局政法处,邮编:200125。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并在初选基础上,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

2.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审议批准。

(二)签约与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市民族宗教局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咨询电话:23111966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民族宗教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3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民族宗教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