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各区民宗办,

市民族宗教团体(社会组织):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较多,人流量较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区民宗办、市宗教团体、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履行本区域、本宗教各场所、院校安全工作责任,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要明确责任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用火、用电、建筑以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合理安排宗教活动

  宗教节日、宗教活动期间,各团体、场所要科学有序安排相关宗教活动。圣诞、佛诞、元旦等重点节日期间,相关宗教活动场所要制定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场次,并将活动安排方案报本区民宗办。各区民宗办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应急预案,在活动期间组织指导场所加强人员引导,维护有序安全的秩序,稳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当前正值冬季流行病高发期,各区、各团体、各场所、各院校仍需高度重视个人健康防护,集体宗教活动、大型会议或活动等人员聚集期间,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建议做好佩戴口罩、消毒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巡视

  圣诞、元旦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外出报备制度,严肃值班纪律。2023年12月24日晚、12月25日白天、12月31日晚和2024年1月1日白天,各区民宗办要加强对相关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巡视,定点定人,加强指导。

  四、迅速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一)统计上报各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安排

  请各区民宗办于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16:00前,填写圣诞、元旦期间宗教活动汇总表(附件一),盖章后电子文档报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二)统计上报值班信息

  1.请天主教、基督教团体于2023年12月24日22:00前,汇总统计本教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当晚活动人次数量,报市民族宗教局值班室。

  2.请佛教道教团体于2023年12月31日晚22:00前,以及2023年12月30日和2024年1月1日每日17:00前,统计本教宗教活动场所当日活动人数,报市民族宗教局值班室。

  3.请各区民宗办、市民族宗教团体(社会组织)、回民公墓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每日17:00前,向市民族宗教局值班室报告当天本区、本教、本单位主要情况,没有情况的需要零报告。

  (三)关注网上涉及团体、场所热点信息和新闻

  请各区民宗办、市民族宗教团体(社会组织)、回民公墓关注涉及团体、场所的热搜信息和热点新闻,如有情况即时报市民族宗教局值班室、相关业务处以及宣传处。

  (四)上报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请各区民宗办、市民族宗教团体(社会组织)、回民公墓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的元旦节期间值班安排表(附件二)盖章后,通过电子文档的方式,报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赵云。

  遇有突发情况或重大事件,各部门各单位各团体须严格落实“30分钟口头报,1小时书面报”的要求,第一时间上报我局。

  市民族宗教局值班室联系电话23111974,传真50725208。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赵云,联系电话:18918250598(同微信号)。

  特此通知。

  附件:1.圣诞、元旦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安排表

      2.2024年元旦节期间值班表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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