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宗教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5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报送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族宗教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民族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本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持续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对审批行为和流程的全过程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行政许可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业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依法开展民族宗教行政许可的实效。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我局涉民族宗教工作共有行政许可11项,包括(1)宗教院校设立、变更、合并、分设、终止许可;(2)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批;(3)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4)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审批;(5)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6)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7)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8)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9)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10)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11)清真食品标志牌审批。2025年,相关事项申请数量为367件,受理数量为220件,办结数量为220件。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梳理调整我局行政权责清单,指导各区民宗办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相关办事指南的梳理工作,做好“一网通办”系统上民族宗教条线权力事项及办事指南应用改造和上线工作。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制定并下发《上海市宗教院校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我市宗教团体做好大额资金使用工作的意见》《市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管理规定》《本市寺观教堂筹备设立事后监管工作办法》,切实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许可后相关事项的监管。
结合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和文明和谐寺观教堂评估工作,开展对我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先后组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展日常走访、“四不两直”和集中抽查,重点检查宗教团体、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及建立执行管理制度情况。
积极协调和配合网信等部门,做好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对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企业实施线上检查。
四、改革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评估工作。完成《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相关条款的修订工作。完成《上海市宗教印制品管理办法》废止工作。会同市人社局、市粮食局,做好废止《<批转市民委、劳动局、粮食局关于本市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开斋节”放假和油面供应的请示报告》相关工作。
五、监督纠正情况
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工作办法,加强我局作出的寺观教堂新建、改扩建、异地重建等许可事项的批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年度书面情况报告,指导区民宗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在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安全、资金筹措与使用管理等相关事项的监督。依法依规对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在互联网开展募捐行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及服务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行政许可事项的内部办事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事项申请人的申请便捷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依托“一网通办”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结合实际推进“智能填报为主、人工确认为辅”的数据采集新模式,深化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智能技术应用,优化业务流程体系,提高申请人的便捷度和办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附件: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6年3月5日
相关附件2025年度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