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各区民族宗教办、市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机关各处室: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本市民族宗教系统内组织好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宪法宣传周”期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坚持主线意识
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开展宣传活动过程中把好内容关,尤其是在宣传标语和竞答活动题目设定等方面,切实营造本市民族宗教界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
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内至少组织一次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本市民族宗教界的特点,精心策划宪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更多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宪法宣传,更多地设置互动环节、体验环节,提高参与宪法宣传的积极性,确保宪法宣传取得实效。各单位可在我局网站新闻动态-法治宣传栏目下载宪法宣传普法挂图电子版。
请各单位做好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报道,并于12月15前根据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形成工作小结反馈至我局,邮箱:fgc404@126.com
联系人:政法处达瓦措姆,电话23111932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