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85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各级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静安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和青浦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被确定为上海市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奉贤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余浩洁和松江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严俊被确定为上海市全国民委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26日
监督电话:021-23111957 23111928
传 真:50727190
通讯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1509室
邮 编:200125
公示期间,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正式推荐对象及事迹材料
上海市“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
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0日
正式推荐对象及事迹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