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上海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拉开帷幕 发布时间:2026-09-22

  9月21日下午,上海市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在位于徐汇区的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举行,同步启动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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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前,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通实地调研园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对深入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化“家在上海”品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要求。

  座谈会现场播放《家在上海 共同奋进》主题宣传片。来自中共一大纪念馆、共青团上海市委、市国资委,徐汇、长宁、松江区委统战部以及法律界专家代表作交流发言。

  红色文化资源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中共一大纪念馆将展陈宣教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深度融合,引导各族群众在感悟党史、新中国史、城市发展史中厚植文化认同。团市委分享全国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十大品牌项目“家在上海 筑梦向新”建设经验,持续推动青少年三交常态化制度化。市国资委立足国资国企职能,把产业协作、消费帮扶、就业创业和在沪各族职工服务紧密结合,做实上海“走出去的民族工作”,助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徐汇区立足社区阵地,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实公共服务、邻里互助,夯实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长宁区深化结对认亲工作,推动一次性走访转向长期性互助,让各族群众在上海安得了家、融得进社区。松江区发挥高校集聚优势,打通学校、街镇、社区、企业工作链条,打造校地联动民族团结融合实践样板。法律专家刘正东从法治实施角度,交流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思考与普法工作建议。

  会上,“家在上海•智库联盟”华东理工大学课题组发布《上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工作指引》,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条款规定,进一步规范示范创建目标任务与评价标准,为全市各创建地区和单位分众化、精准化、精细化开展示范工作提供支撑。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周艳系统回顾“家在上海”品牌建设实践成果,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情感交融、互嵌共融、共同发展、法治护航等方面提出本市工作举措。

  会议邀请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代表共同启动上海市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本次宣传周期间,上海市、区将推出36项主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实现社会面广覆盖。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法律明确每年9月第四周设立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上海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为奋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汇聚磅礴团结力量。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陈昶主持座谈会。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市委宣传部、市人大侨民宗委、市政协民宗委、市司法局、市民族工作专项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市民族联、示范创建培育单位、“家在上海 智库联盟”、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以及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